手机版 欢迎访问网站
录取原则方面,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统考总成绩,依序向各招生院校投档。针对设有专业课加试的院校,则在加试合格名单内按总成绩排序投档。招生院校遵循高分优先原则,依据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学生。特别地,艺术、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成绩达标基础上,主要依据院校加试的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
针对特定专业如农林、水利、地质、矿业、测绘、远洋运输、社会福利类,以及专升本、高起本中的公安、监狱、劳教类专业,若上线考生数不足,可适当放宽分数要求,向招生院校投档,但降分幅度严格控制在20分以内,以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性与灵活性。
Copyright © 2002-2024 致研信息网版权所有 辽ICP备19018588号-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