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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自考转出有哪些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详解与指南

时间:2024-10-29 17:28|来源:|作者:小编|点击:

浙江自考生通常在每年的2月、8月下旬申请转出,那么,浙江自考转出有哪些注意事项?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。

问:浙江自考转出有哪些注意事项?

答:

1、浙江自考转出一年只有两次申报机会,考生应按时办理考籍转出手续,逾期不能办理,只能等待下一次转考机会;

2、考生需要先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(zk.zjzs.net)查询核对个人信息、课程成绩信息,有误的信息须先进行更正,然后再申请办理省际转考(转出)。

3、考生须先了解转入省有关转考(转入)的规定、办事流程,避免由于不符规定要求而被转入省教育考试机构退回。考生在填写转入地专业代码、专业名称等信息时,务必确保正确无误;上传的照片须是近照、标准证件照;否则可能会被转入省教育考试机构退回。

4、考生填报的邮箱须准确,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(转出)登记表》、《转考(转出)介绍信》发至该邮箱,考生可按需自行打印。

5、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,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,再办理转出手续。

6、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,不得转出。

7、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,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,不得转出。

8、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。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,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。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。

9、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,不得转出。

10、在转入手续未办理完结之前,转出地应保持考生的在籍状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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